3月1日起,香港公司注册处将要求所有香港公司必须提交公司备存重要控制人登记册,不备存者将可能面临香港公司史上最严的法律检控。

重要控制人登记册条例实施(简称为SCR),规定香港公司需要识别及确定对其有重大控制权的人及备存重要控制人登记册,供执法人员查阅,公司责任包括以下方面:

自2017年7月1日,《CRS全球征税信息自动交换》在香港地区宣布正式生效。中国税收居民的香港金融账户信息将于2018年年底首次从香港税务机关交到中国及相关协议国家和地区的税务机关。
<stro
尊敬的
专业顾问将尽快与您联系,请保持手机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