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资金合规的进出,ODI境外直接投资备案是必不可少的。资金是大多数人最关心的问题,那么就让我们看看卖家日常是如何进行资金收付的(归结)。
首先,对于跨境电商卖家,一旦开始在境外电商平台产生收入,就会把平台账户内的资金转入境外的第三方支付机构,第三方支付机构再将款项直接转入卖家的境内个人账户,这种操作方式不涉及使用地下钱庄等方式的非法换汇。
但这些支付机构解决的仅仅是我们资金支付途径是否合法的问题,然而这笔钱并没有完税证明,并没有解决跨境电商财税合规的终极问题。
如此一来,这种操作方式就涉及到我们上一节所提及两个风险点:一,触发大额交易风险警报;二,无法完税,违规收入。当政策监管不断收紧,以往这种简单粗暴的收汇方式将慢慢走进死胡同,因此我们必须并尽快找到财税合规、合法、阳光的收汇方案。
那我们国家合法的资金进出通道有哪些呢?
目前我国针对企业的境内外资金合法进出,根据资金用途的不同主要分为两类,一类为资本项下,例如投资收益、分红收益等;另一类为经常项下,分为货物贸易或服务贸易。
首先我们来了解下经常项下,顾名思义,它是经常发生的项目,涉及的相关政策也比较成熟。经常项下的资金逻辑主要是指通过两个企业通过交易而产生的资金出入。大部分传统贸易转型的跨境电商卖家,通常都会设有香港公司进行离岸经营,由于香港并没有外汇管制,香港公司账户便会作为店铺境外资金的总的汇集点。
梳理跨境电商目前的实际情况,从交易模式的角度出发,只要结合适合的合规出口方式,让卖家的国内出口公司与香港公司建立购销关系,资金即可通过货物贸易进行合规回流。稍后,我们会再展开对出口方式的讲解,在这里大家只需要理解,通过货物买卖把货物成本支付到境内,是属于经常项下的货物贸易方式。
除了货物,经常项下的资金出入,还可以是提供服务,例如国内有很多代运营团队,为跨境电商提供境外营销、推广、店铺代运营等等的服务,就是属于经常项下服务的服务贸易方式。
我们前面内容有提及,资金进出通道除了经常项下,还有资本项下的资金通道,例如投资收益、分红收益。而两个企业要建立投资和分红关系,得要在设立的时候就建立“关系”,只有两家公司有关系了,投资和分红才是合理、合规的。
那这个关系到底如何建立呢?既然需要关系,就必须是合法合规,那就意味着要让国家知道,因此这个关系需要在我们国家的几个相关部门进行备案,从而确立。这个备案手续的正式官方称呼是:境外直接投资备案,也就是ODI备案,指国内企业、团体在经过相关部门的核准后,通过设立、并购、参股等方式在境外进行直接投资。完成这个合规备案手续之后,境外公司的投资收益才能合规地以分红的形式回到境内的投资主体公司。
和经常项下一样,构建资本项下的资金通道也需要满足交易关系、资金通道和后续的财税处理,并且必须相互匹配和合规。由于资本项下在最初资金出境的时候就要备案,所以很多跨境电商公司出于后续店铺数据可以归拢和企业估值的考虑,会以国内的母公司作为主体,进行ODI备案的方式,对外投资设立香港公司,把香港公司作为百分百控股的子公司。这时候,在财务处理上,就可以实现与母公司合并报表对外披露财务数据,达到归拢财务数据,提高企业估值的目的。
总结一下,刚刚我们通过了解经常项下和资本项下两种资金通道的特性,关于合法资金通道的建设原理,就必须在合法的交易关系、报关方式、合同、资金汇入通道以及后续的财税处理相互匹配的情况下才能合规流转。因此提醒各位,除了前期的规划和实施需要合规,后续的落地操作更需要相关的专业支持才能有效且长期的持续进行。
接下来,我们来了解下合规的出口模式。由于跨境电商卖家们以货物贸易为主,我们就主要介绍与货物贸易相关的几种出口模式。
目前我国针对贸易企业常规的出口模式,分别有对应的合规海关报关方式。
主要分为三大类,一类为传统贸易,海关代码为0110;一类为市场采购,海关代码为1039;第三类为跨境电商,海关代码分为9610、9710和9810。为了推动“外贸”这架马车,不同的出口模式也享受着不同的税务政策。当然,正如我们前面说的,货物贸易的资金合规回流必须建立在合规的出口模式上,同时间,也需要我们财务数据的一一对应。
了解完合规的出口模式,我们来围观一下跨境电商的出口现状,跨境电商卖家们主要是在亚马逊、eBay、虾皮等海外电商平台上销售,以小包裹直邮出口的跨境电商企业的是小微企业,更多的跨境卖家是选择货代直接采用快递出口,虽说简便,但它并不以跨境电商主体的抬头进行报关,造成资金流中的交易主体和回流的主体不匹配,自然也无法通过正规货物贸易的方式进行资金回流。
在实务中,我们会建议大家先对自己的进项票是否可获取来进行梳理,如果可以获取增值税专票,建议该部分的货物走0110的出口模式。0110可以申请出口退税,出口退税即退采购时缴纳的进项税额,出口即免增值税。因为进项税可以退,销项税终端客户承担。
那无法获取增值税专票的部分怎么办?只能买单出口吗?不是的,要再次强调,买单出口不可取,踩了买单出口的线,便是丢掉了合规的资格,买单出口的弊端上一节已和各位分享过,在这就不一一展开了。面对在贸易过程中无法获取进项票的情况,企业可以考虑1039或9610的出口方式,这两种方式下可以在特定政策规定下申请无票出口免税,那么如何行动呢?
目前我们跨境电商卖家在货物出口采用的是最“简单粗暴”的方式,直接丢给货代。货代公司通常有两种方式帮我们出口货物,一,买单出口,这个不合规,不可取。二,通过快递公司直接出口境外,这个会导致报关主体的抬头不是我们卖家自己,后期资金无法合规回流到我们自己,因此也不可取。再来对比下1039市场采购出口模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试行)》公告,对于在特定市场集聚区内、特定商品货值范围内,并在指定口岸报关的企业,可以申请无票出口免税,无票出口免税即免收进项税额,企业就不需要担心无法获取进项票的情况了。
当货物合规出口后,我们的货物流便完成了,货物能够以我们跨境电商卖家的抬头合规出口,资金流自然也能顺利完成,货物流和资金流都合规运行,我们的出口贸易便能实现合规运转,相比以往的出口、收汇方式,风险明显大大降低。
让我们再简单地总结。在资金方面,通过建立经常项下或资本项下的资金通道,使货款合法收汇、合规完税,实现了现金流合规流转,不会存在账户异常的风险。在出口模式上,首先梳理进项票获取情况,能够获取增值税专票的货物选择出口退税0110,无法获取增值税专票的选择无票免税1039或9610的出口方式,相比起买单出口,正规合法的出口申报,会大大减少货物出口被查扣的运输风险,让货物顺利送达境外客户。
希望能够有越来越多的跨境商家选择财税合规的发展道路,提早打好基石,当灰色地带逐渐缩小,当监管的大浪打来,早已搭好合规基石的企业一定能够稳稳站住脚跟。风浪过后,提前做好合规筹划的我们必定会站在行业的前列。
尊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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